作者:流氓燕 欢迎转载。
天涯杂谈是天涯社区甚至全球中文BBS中人气最旺的一个栏目。从某些方面来说,天涯杂谈就代表着中国的民风,中国民间舆论风向。自1995年天涯社区创立以来,天涯一直保持着人文社区的感性面貌,天涯杂谈惭惭发展成一个以社会评论、时事杂谈为主的百姓互动平台。
人气旺了,影响力自然就大了。今天的天涯杂谈已经成长为一个庞大的网络人文广场。有卖文卖艺的,闲聊杂耍的,喝茶看戏, 打架斗抠的。最近杂谈又演绎出一出“卖身救母”的闹剧。
天涯杂谈既是中国人顽固不化的劣根性,也是中国人尚未泯灭的良知。杂谈常见无恶不作之徒,也不乏见义勇为之人。有插科打诨的混混,也有无数热情善良,慷慨助人的有为之士。
当个人有了困难而孤立无援的时候,就有可能向社会提出求助。原来一直是纸媒与平面媒体在担任着这一神圣角色,现在,网络社区似乎也开始对弱势群体频频“示爱”,令一些身处绝境的人们甘心降低自尊,纷纷低头上门求救。
我所知道的天涯杂谈募捐案例有两桩,第一桩是广洲的张月娥身患重疾,天涯杂谈网友纷纷慷慨解囊。这本来是件挺令人感动的事情。张妹妹确实身患有病,网友行善也如雪中送碳,可后来,这件值得宣传的有意义的民间义举,却演变成募捐者与接受募捐者之间的口水大战。在这场网络争斗中,双方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第二件事就是最近在天涯闹得沸沸扬扬的陈易卖身救母一案。
陈易在网上发出求助贴,立刻就有好心的版主强烈支持,开始进行网上募捐,在网上公开募捐帐号。很快,通过天涯及媒体的宣传,陈易收到了一笔数额不绯的捐助款。没想到两天之后,网上便有风友暴露陈易的“奢侈”生活,“卖身救母”的女孩子居然穿500元的耐克球鞋。在陈易所发的网络视频图片来看,她的生活过得并不是很遭。可以说比许多城市普通工薪还要好。这让那些捐助过他的人感到极大的愤慨。要知道热情捐助的人,并非都是有钱人。他们感觉他们的热情与良知被欺骗,纷纷要求陈易母女退出捐款。退款要求无果后,天涯杂谈网友一惯嫉恶如仇,爱憎分明,且不计后果。痛痛快快地对着陈易母女批判了个够。说批判其实有违事实,应该是辱骂了够。
后来,天涯社区也有网友自发组织调查陈易卖身救母的真相。
陈易母亲患重病是事实,需要大笔的手术费是事实。可是手术成功的机率很低。陈易母女还没有最终决定做手术。
当媒体站在法律的立场来参与此事后。身陷囹圄的陈易母女又被传出这样的一段聊天记录。
2005-09-2121:55:57′菓菓菟&﹎
今天去医院。。。
2005-09-2221:57:46天生我才
不用做?
2005-09-2121:56:06′菓菓菟&﹎
医生建议的。。。
2005-09-2121:56:29′菓菓菟&﹎
手术取栓或者是保守治疗。。。
2005-09-2121:56:41′菓菓菟&﹎
现在那些记者逼的很紧
2005-09-2221:58:32天生我才
是不是真的?
2005-09-2121:57:16′菓菓菟&﹎
对于舆论要是妈妈要是迫不得已做,有可能会丢掉性
命
2005-09-2121:57:25′菓菓菟&﹎
真的
2005-09-2121:57:37′菓菓菟&﹎
幺叔你最好给妈妈打个电话
2005-09-2222:08:00天生我才
如果媒体公布出来不需换肝,实在太不好啊!(以上聊天内容转自天涯社区网友回复)
事情发展到最后,陈易之母决定接受手术治疗,手术失败,陈母去世。
又有网友又发出疑问,“陈易之母之死,该由谁来买单?”
我非常赞同王志成博士第二轴心时代中的亲证意识。我不完全相信媒体,也不完全相信哪一个网友的说词。因为我没有亲眼看到真相。既然我不了解真相,为了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舆论负责,我对此事不做任何评论。今天我要谈的是关于网上即民间募捐的几点看法。
第一、要端正募捐双方的心态。
前几年,我的日子过得也十分拮据,曾经穷途末路一般。后来,天涯几个好心的网友,在网上给我发消息,说他们愿助帮助我。也有网友建议,希望通过募捐的方式帮助我度过难关。
我拒绝了。我的理由有两点,首先,我年轻,身体健康,我认为,接受募捐将是我的耻辱。另外一个原因,很多中国人把募捐就看成是一种高姿态的施舍,接受了募捐之后,接受募捐的人所要承受的心理压力比他所得到的帮助还要沉重。所以,我认为,要接受民间自发募捐,必须端正募捐双方的心态。募捐的双方不是乞讨与施舍的关系。
接受募捐者必须抱着尽可能偿还的想法接受募捐,给予募捐的人可以不追究偿还的期限与结果。如果接受募捐者把募捐看成是一种无息贷款,又何须如此低声下气?
募捐者应该尊重当事人对募捐款的支配权。并不是说,我给你钱了,你就得按我的意思去花。就像张月娥一案中,张小妹接受募捐后,却仍然在网络沉迷,许多募捐者表示不满。对着张小妹的现实生活指手划脚,甚至还有一募捐者说“我捐钱给你了,我也是你的恩人,你应该听我的。”这种素质的人,不具备募捐资格。
但是接受募捐的人必须公开募捐款的使用情况及效果,作为募捐者是否继续募捐的依据。
第二、要用法律手规范民间募捐管理。进行公开募捐必须由第三方主持并亲证。可委托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核实并证明需要接受募捐者的真实情况,对募捐帐号进行不限期监督。
第三、公民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出据,在任何公共场所公开募捐。
公民也有权利拒绝无律师事务所出据有效法律凭证的任何形式的募捐。
第四、由律师事务及法院出面审查,募捐者在接受了一定的募捐之后,是否仍然具备接受募捐的必要。如果接受募捐的款项已达到援助的目的,律师事务所应对外公布,募捐帐号无效,并对当次募捐事件做一个圆满的总结。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3300935
|
- 评论人:anonymous
2006-09-07 22:02:39
|
|||
|
||||
|
- 评论人:微笑面对
2005-11-04 09:00:13
|
|||
流氓燕:我看了你写的东西,有些我不敢苟同,不过你的文笔还来得.
|
||||
|
- 评论人:微笑面对
2005-11-04 08:54:55
|
|||
不知道是可悲,还是可笑,你相信了人家又去质疑好像不太对,
|
||||
|
- 评论人:是狼何必装纯
2005-11-02 11:54:20
|
|||
人要活尊严 |
||||
|
- 评论人:是狼何必装纯
2005-11-02 11:54:16
|
|||
人要活尊严 |
||||
|
- 评论人:直筒子
2005-10-31 20:37:29
|
|||
卖身救母 , 叫人糊涂 , 谁买去了 , 至今无主 / 大把钞票 ,好人被笑 , 斋兄真男 , 黑白分晓 /人生蹉跎 , 难事多多 , 此等事鲜 , 脸皮厚薄 / 小小姑娘 , 平平常常 , 安安静静 , 莫起风浪. |
||||
|
- 评论人:直筒子
2005-10-31 20:37:27
|
|||
卖身救母 , 叫人糊涂 , 谁买去了 , 至今无主 / 大把钞票 ,好人被笑 , 斋兄真男 , 黑白分晓 /人生蹉跎 , 难事多多 , 此等事鲜 , 脸皮厚薄 / 小小姑娘 , 平平常常 , 安安静静 , 莫起风浪. |
||||
|
- 评论人:在水一方
2005-10-30 20:47:51
|
|||
我是刚从电视上看到陈易捐款的报道的,我被陈易的勇气所折服,一个大学生竞敢在网上公开发贴子,但,她是否会想到,这钱到手后会不会心理不安!更何况现在被电视批露,她一在校学生今后怎么样做人啦! |
||||
|
- 评论人:zhenghua521
2005-10-30 18:44:55
|
|||
你好,陈易我是辽宁铁岭的
|
||||
|
- 评论人:流氓燕
2005-10-26 10:52:41
|
|||
人已经过世了,谁也不用买单。
|
||||
|
- 评论人:风花雪月总一味
2005-10-26 09:29:40
|
|||
陈母之死难道要捐助人买单吗?
|
||||
|
- 评论人:可爱
2005-10-24 16:18:58
|
|||
结果只是过程的一个证明,最终获得健康和快乐才是重要的 |
||||
|
- 评论人:清风徐来
2005-10-23 19:29:09
|
|||
有钱多捐点,
|
||||
|
- 评论人:38786049
2005-10-23 14:34:31
|
|||
发现一个可怜可敬的小女孩,因为爸妈生病,徘徊在卖与不卖的矛盾与痛苦中,我希望大家连手搞募捐或义卖,帮助她度过这一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