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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爱上佛- -| 回首页 | 2005年索引 | - -给朋友们的信。

一个女权主义者的成长历程

                                      

最初,我并不是一个女权主义者。
我是个实用主义者,跟我的现实生活相距很远的理论,我从不触及。从前我也认为,女权主义是西方文化思想,是学者们才有空有必要去研究的东西。我所有关于女权的理解与感想都是在网络中经历了许多的风波之后,从模糊到清楚,从茫然无助到拍案惊起一点点的转变中领会出来的。


我在生活中接触过许多靠出卖青春生活的女孩子,从二000年触网以来,我就一直在写关于妓女的文章,我一直希望她们能够摆脱这种生活,可从良真的需要勇气,也需要有人督促。我所写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就是关于妓女的。可是小说写出来之后,很多写手都说,“妓女题材”过时了。

 
当时,我的心很痛。


妓女们已经被文字工作者抛弃了。我想,在媒体看来,妓女也是不惹眼球的无用新闻。


那还有谁会关心妓女呢?我曾经向她们保证过,“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出一本书,关于你们的书!”那是一种流泪的保证,当她们拿着我朋友帮印刷的关于妓女的一些文章爱不释手时,她们的天真,她们的无助令我不忍心丢下她们。


我一直在博客里,毫无掩饰地表达对她们的关爱。例如:给天下的婊子
很多人就说,她这么关心妓女,她肯定是性工作者,要不然,不会这么热心。后来在天涯得罪了一些人,他们开始在我的小说里,文章里寻找我所描述的关于妓女方面的内容,一点点往我身上套,在天涯社区,互联网上大肆宣传。我把这当成我理想中的阻力,我甚至有一种疯狂的想法,我是不是就应该以一个妓女的姿态来给女性同胞声援?


可是,我没有那么伟大,我是一个母亲,我不忍心拿属于我女儿的“母亲”的名誉牺牲。


无数“婊子”“妓女”等字眼在我的博客里出现,他们把侮辱我,侮辱女性,指证我为婊子当成一种乐趣,当成一种有效的伤害方式,而从来没有考虑过我的尊严与感受。


在这种情况下,社区,网友都没得阻止他们。我愤怒地告诉他们,“我就是要做新时代的新婊子!”


他们反而无话可说了。这个时候我发现,拯救她们,不如让她们坚强起来,自信起来,自已救自已。

 
做婊子不妨就做得理直气壮,当嫖客都可以理直气壮,婊子为什么不可以。
这个时候,我还是一个幼稚的女性主义者。


事情从妓女跳楼事件开始。七月,北京发生妓女跳楼事件,这让我很悲痛,你们可以看看我昨天贴的那篇博客的日期,我在恳求你们睁开眼睛看看妓女中已经发出最后的呼喊了。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再后来的腾讯社区报道的妓女日记事件引起了社会关注,我终于看到媒体也在关注妓女的情感,妓女的人性,终于有人认识到,妓女也是人!我希望能有人做些实在的事情。


我的关于妓女的博客,被搜狐博粹推荐,很多人参与了讨论,讨论的结果也是,我们帮不了她们,她们是自找的,这是社会问题。我的力量有限,一个普通的,渺小的平民做不了更大的事情。这个时候,是不是我也应该放弃了?管好自已行了?


可是,我放不下。


我的良心不忍放弃。


一个妓女就是一个年轻而美丽的生命,我不能让生命之花就这样的凋谢。
我愤怒着,嘶吼着,狂叫着,我已经在流泪,在吐血了……可仍然有人嘲笑,仍然有人认为这是一场戏。


我恨这个冷漠的世界,我的仇恨在字里行间应该是可以体会的。


不错,正如你们所说,妓女也有两种:有一种是被生活所迫。有一种是生性懒惰,不愿吃苦。


可是,因为她自已的原因犯的错,我们就可以不管她,任她自食恶果吗?
难道监狱中的犯人生病了,我们就不用救他了吗?
不,我认为不是这样的。

 
她之所以犯错,是因为她还年轻,她需要有人引导,有人管束。爱的范围应该不仅限于“好人”。更何况她们本性不坏,只是误入岐途。

 
不仅仅是那些被逼沦入风尘的女孩子要拯救,那些误入风尘的生命,也应该劝她们早日脱离那种圈子,过正常人的生活。


可我们能怎么做呢?我想过,是否可以依靠政府的力量?可是,这一条是行不通的。政府前几年一直在反对卖淫嫖娼,可做妓女的女人还是越来越多。
没有谁能救她们,只有她们自已救自已?

 
要让她们自已救自已就得让她们从思想上开始转变,正如你们所说的,除了做妓女,还有别的路可以走,我们就要让她们走别的路。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中国女性的女性意识是多少单薄。我开始看一些关于女权方面的文章,慢慢发现,虽然李银河教授,荒林老师,还有许多的女性主义研究者写过许多关于女性主义的著作,可是,中国却没有女权。所以,女权主义思想的传播也是空洞的。


从网络上我们就可以看到,还有许多的人不了解女权主义是什么,甚至对女权有着很大的误解。


而妓女出卖身体,其实就是一种女权沦丧的体现。


要拯救妓女,还得从唤醒她们的女性意识做起。这时候,我才坚定的扛起女权主义的旗帜,希望一切从解放思想开始。


我的这种思想并非是背弃传统道德的,我也认可传统道德中的某些女性美德,所以,我提倡重塑东方女德。这一点就是针对那些向钱看的物质女人所提出来的。


提倡女性发挥自我能量,独立自主,是针对离异的女性群体发出的呼声。我想告诉女人,在被男人抛弃的情况下,女人照样能生存。


第一条,反对激进女权,是要纠正女权思想的几个误区,第二条反对性交易,就是针对妓女的。


流氓燕是在网友们的关注下成长起来的,没有压迫,就没有流氓燕,她也是时代的产物,希望能得到理性的认可。


最后解释一下贴裸照的事情:最初贴人体图片,是很自然的一种行为,可能是因为我的自恋,我认为女人体是很美。所以发表到天涯真我。一张人体图片跟道德扯不上任何关系。因为我不是在挑逗,不是在利用人体图片做违法淫乱的事。我的图片拍得很安静。

 
第二次贴人体图片,是因为我发现,在网络对我的攻击中,充满对女性身体的控制欲,甚至把女性身体看成是与生殖器等同的丑恶之物,也有人把人体图片看成是性的表现。我觉得这些思想都是不纯净的。我们应该理性的接受人体的静态之美,一如接受最初处女膜的失去并不代表思想的不贞节一样,接受人体图片的暴露并不表明思想的肮脏。

【作者: 流氓燕】【访问统计:】【2005年12月14日 星期三 11:42】【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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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heimikang   2005-12-27 13:58:03   heimikang的博客  

做人要低调的说.一个"权"字,你不觉得里面的分量吗?两分嘴唇一张一合就说出来了,你真差啊.
你的眼光太低了,连一个普通人都比不上.你之所以能出名,也就是做婊子成功.别忘了,你还有儿子,你以后还会有孙子或孙女.别把自己当成观世音,别让你的儿子尴尬.
别再用小时候的照片欺骗网友,以后的头像改回你现在的样子吧,让那些有色心没色胆的人看清你的嘴脸后,再继续阿腴,继续叫你"美女作家"
不尊重礼教,不懂得相夫教子,你的下场就是很好的例子,别再呼悠别的女性了,女人都是很好骗的,所以你才会选择这样群体.如果你的所做所为破坏了别人的家庭,你对得起良心吗?你有过良心吗?

- 评论人:pfreedom   2005-12-20 03:53:20   

如果觉得一个part一个part看,太累,并且有兴趣的朋友,我给了一个链接
http://spaces.msn.com/members/hezheng0328/Blog/cns!1pPjQ_t9X3de-Hftogy-RAtA!947.entry

- 评论人:pfreedom   2005-12-20 03:00:15   

(PART 4)

关于第二点,问题比较严重
1,您再文章的后半篇说,“这一点,我不想反对”,“你也要得到,包括出轨的权利”。貌似好像您真的表示某种程度上的认同。可是如果我们稍微分析一下,明显这种出轨会导致对其他女人的伤害,升值其他很多女人的伤害,那么这样的结果,明显和您第一点结论是相反的。也就是说,您的对于“男人出轨”的解决方法是完全相反的,是自相矛盾的!!!
2,“你玩别人的男人,别的女人再来玩你的男人。或者你玩男人,男人玩你的青春跟肉体”。这种言论,是明显对男性的歧视。难倒男性就没有青春和肉体可言,您在玩男人的时候,就没玩到男人的青春和肉体?如果更确切的表述一下,完全应该是这样:你玩别人的男人,别的女人再来玩你的女人,或者你玩男人的青春跟肉体,男人玩你的青春跟肉体。记住,青春和肉体本身是完全对等的。20岁的男人一个晚上可以7次。40岁的男人,再这么喜欢玩女人,也不行了。如果你把一个男人从20岁,玩到30岁,在同样的生理机能上,他的下降是显著的。所以这样的言论完全没有立足点。即使说有,也只是因为某种社会认同对女性的价值评价体系低级的停留在外表身上。如果您的失败成功的标准建立于这样的体系,那么显然和您以后其他很多文章的女权观点是孑然相反的。这儿又有矛盾了。

总结说来,您通过在逻辑上有相当问题的推论,得出一个很有煽动性的,号召性的言论。我们说,女权的倡导,不是靠口号,不是靠煽情。首先要靠的,是脑子。





2005年12月19日,
于哥本哈根

- 评论人:pfreedom   2005-12-20 02:58:51   

(PART 3)
“凭什么?就凭你是个笨蛋!就凭你们女人都是笨蛋!第一个问题,男人是跟什么人出轨?。。(中间略去500字)。。不管怎么样,光呐喊是没有用的,你必须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向男人证明,你是女人,而不是男人的附属品,或男人奴隶。男人所能得到的,你也要得到,包括出轨的权利。 ”

很抱歉,我引用如此之长的你的话语,主要是我小学语文学的不太好,归纳能力太差。但是差不多这段写的就是女人怎么对待男人出轨了。如果我再简单的努力概括一下,基本上就是两个方法,第一,您用大篇幅描述的女人应该帮助女人自己,说白了,就是每个女人不要和已婚男子上床(相信您是比较赞同这点的,基于篇幅角度);第二,女人也出轨。我们一点一点来说。
关于第一点,有几个问题。
1,出轨的定义。基本上我认为是精神和肉体。前者就是和人聊聊哲学和物理学,后者是上床。我相信您的角度是后者或者是两者都有,那么基于这个角度。女人不和已婚男人发生性行为,是否真的一定杜绝男人的婚外性行为?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同性恋和双性恋这样的东西。而且不巧我还认识一个前面可以和女人,后面可以和男人的。也没什么特别的。所以这个方法是否有效,有待怀疑。真的有一天,所有女人不和已婚男人上床了,结果导致男人变得更喜欢男人,我不知道是否可以使用可怕两个字来形容。如果您想说,这个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那么那个前提出现的可能同样很小,不是吗?
2,“打着爱的旗号和人通奸”。我姑且不去考虑“通奸”这样词汇的强烈个人情感。就其字面而言。是不是您还掩盖了真的有打着爱的旗号还是爱来着的人。这是一个概率。您回避了这种真实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和应对之策,从某种程度上,削弱了您的结论的可信性和可行性。

- 评论人:pfreedom   2005-12-20 02:56:46   

(PART 2)
另外我还看了不确定是否是您写的文章“半数以上的男人出轨,我们该怎么办?”(因为貌似我是在另一个网站地址看到的。我不知道两个blog是不是都是您写的,还是有人假冒什么的,不过我姑且认为还是您写的吧)
也小有几个疑问

“这个调查数据,毫无疑问会含有相当大的“水份”,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愿意诚实的“招供”自已出轨的事实。”
说实话,我也觉得有相当“水分”。只不过不小心我就相反了。不是每个“招供”的男人是真的都有出轨了。。。在假设这个调查是真实的前提下,我必然要同样假设这是一个无记名的调查,那么有一个三三原则不知道您听说过没有。就是男人说的自己拥有的女人,往往在真实数量上要除以3,女人相反,要乘以3(我并没有任何鄙夷之类的意思,请勿误会)。当然我不清楚这种原则是不是婚前婚后均为适用。只是对调查的结果表示怀疑。可是,就像您说,返回去,再也找不到那个文章了,自然找不到出处,也就无从下手了。

“西蒙娜波伏娃说,对于男人我们“擒住他”是一门艺术,而要“守住他”却是一份差事。 ”波伏娃这个人很有意思,和萨特玩3p一样很high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她在“守住”他。抛开这个不说。
“因为每一个女人最初愿意嫁的男人,都曾费过一番周折,为了得到他,她还得经历与其她女人的竞争。婚姻的角逐就像艺术一样,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奇妙。”真是这样嘛?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如果有人愿意做一个调查的话,多半是男人追求女人吧。“她还得经历与其她女人的竞争”。她确实在经历竞争,不过只是博弈论意义上的竞争而已。这种竞争,同样使用于“他还得经历与其他男人的竞争”,而且窃以为,后者更适用一些。甚至再过一些,认为女人在获得前半段的“享受”以后,就需要付出“后半段”的努力。当然,这种想法是可耻和猥琐的,所以我也只是随便想到,不把它当真了。总结这段话,就是我认识无数的男性朋友,正在为买房结婚烦恼着。作为婚姻的一大筹码,普通的男人正在痛苦着,女人,基本上来说,在看着男人痛苦,或者最多是陪着男人痛苦,而不是接受同样的痛苦。如果说男人和女人是一场长期的斗争,那么并不是任何一方始终站在主动的立场上。

- 评论人:pfreedom   2005-12-20 02:55:02   

(PART 1)
“而妓女出卖身体,其实就是一种女权沦丧的体现。”

凭什么这么说?

那事实存在着的妓男,是不是男权沦丧呢?呵呵。
当然你可以说妓女的比例越大于妓男的比例。那么就是说女权沦丧的比男权沦丧的多点而已。大家的权都沦丧了,那沦到哪儿去了?

“第一条,反对激进女权,是要纠正女权思想的几个误区,第二条反对性交易,就是针对妓女的。”

什么叫做激进女权?这个定义会对整个工作的过程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当然如果只是打一个幌子,把自己不要的部分,扔掉说是激进XX,那我们不讨论。
为什么要反对性交易?性交易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性暴力的比例(就好像哥本哈根晚上电视台放A片,当年性暴力的比例就下降)。性交易并不是破坏家庭和社会稳定的因素。相信应该是传说中的二奶才是。

当然需要相当程度的疾病控制,避孕套使用。

妓女题材确实过时了,就好像大学生题材一样。只是过时的原因不是那么好。我以为,这并不应该是大众关心的问题。但是这样的结论有一个前提--性交易合法化或者非罪化。

- 评论人:MM   2005-12-16 12:52:03   

依我看来,燕姐是在用她的文笔,在她的论坛,以她深邃的洞察力和无畏的勇气,心平气和,有理有节地阐述她对新女权主义的理论.完全是意识形态和社会心理范畴内的创新,无意以此来砰击当前政治体制,更无须有人借此硬将她往政治上引,

楼上楼上的楼上楼上这段话真强!给流氓燕擦鞋兼抹粉你最有资格,你把她抬上天,再跪她面前让她踩着你的肩膀下来吧。

- 评论人:苦苦   2005-12-15 20:58:55   苦苦的博客  

关于妓女和婊子的问题,近日在网上被吵的沸沸扬扬。各类观点,或旗帜鲜明真刀真枪针锋相对,或不置可否事不关已明哲保身。有冷眼观潮者,有情绪激昂者,也有麻木不仁者。我想,不少网友的观后感都是一个字——晕!
苦苦认为,要想不晕,还得找准角度看“妓女”。
在社会文明已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今天,看待和讨论有关“妓女”或是“婊子”的问题时,人们首先应该明确这么几点——
1、“妓女”或“婊子”是一个人;
2、“妓女”或“婊子”是一个女人;
3、“妓女”或“婊子”是一个有人权的人;
4、“妓女”或“婊子”是一个任何人无权污辱其人格的人;
5、“妓女”或“婊子”是一个因种种原因生活在社会下层应给予更多理解和帮助的人。

站在这个角度,我们是不是能更理性地看待和对待有关“妓女”或 “婊子”的问题呢?

事实上,一如我们对动物的友善和对资源的珍惜,又如我们对民工的情怀和对乞讨者的人性。
因为我们已清醒地认识到——我们需要保持一个有机、平衡、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因为我们已明确地意识到——我们需要构建一个文明、进步、融恰、和谐的人类社会。
那么,我们对“妓女”或是“婊子”们,难道不应该——不带偏见地播洒我们的爱吗?!

- 评论人:苦苦   2005-12-15 20:32:20   苦苦的博客  

同意流氓燕的以下观点——
1、不仅仅是那些被逼沦入风尘的女孩子要拯救,对那些误入风尘的生命,也应该劝她们早日脱离那种圈子,过正常人的生活。不能因为她自已的原因犯的错,我们就可以不管她,任她自食恶果。对监狱中的罪犯我们提倡人道主义,讲人权,对她们更应该如此。爱的范围应该不仅限于“好人”。
2、要让她们自已救自已就得让她们从思想上开始转变,正如你们所说的,除了做妓女,还有别的路可以走,我们就要让她们走别的路。
3、要拯救妓女,根本上也是第一步,还得从唤醒她们的女性意识做起¬——从解放思想开始

- 评论人:苦苦   2005-12-15 13:33:34   苦苦的博客  

爱洒人间者,感人间;
胸怀天下者,平天下!

- 评论人:fesdfs   2005-12-14 19:55:59   

你牛比
有种看看这个:http://www.9ihere.com

- 评论人:goukis   2005-12-14 18:30:08   

致 langzike 先生:
有意思!!我是个平凡不能再平凡的人!一个小市民!没有远大志向和崇高情操的小市民!喜欢正反看问题! 但从不兴奋与抱怨!
我对流氓燕感兴趣是因为他说的话似乎触碰了我思想意识里的一些东西.平时似乎没有注意到的东西!于是我开始关注!期待能够获得更多!所以我支持!
至于您,似乎抱怨太多!感慨太多!用心太多! 不过对于你的文字我还是满喜欢的.不过不知道我是否能够完全领会你所表达的意思!我尽量吧!]
也许把您的"间接感言"放在您的blog上效果会更好!期待您的blog!

- 评论人:chinasaa   2005-12-14 18:20:12   chinasaa的博客  

赞。

- 评论人:langzike   2005-12-14 15:59:27   langzike的博客  

更正:我同意qiuyewutongyu的看法

- 评论人:langzike   2005-12-14 15:53:52   langzike的博客  

致 goukis 先生:
我同意你的看法。补充的是,见解仅仅是见解而已;如果实践是有代价的。

- 评论人:静思   2005-12-14 15:53:39   

致 langzike 先生:
我早知你反对女权主义,我们本是话不投机的,请麻烦你带着那么些权贵们诈骗你的证据,去趟法院可否?这边论坛不在讨论中南海的嫖客们吸尽了人民的骨髓的问题.真的帮不上你,谢过!

- 评论人:langzike   2005-12-14 15:50:27   langzike的博客  

致 goukis 先生:
希望你于这个网站无关;因为你的解释似乎有坐收渔翁之利的感觉。给人以阴险的感觉

- 评论人:qiuyewutongyu   2005-12-14 15:50:26   

不喜欢极端!男权女权都不是最理想的状态!平等是最高境界!对任何事情平和些好!
当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要犯,我必犯人!

- 评论人:qiuyewutongyu   2005-12-14 15:50:03   

不喜欢极端!男权女权都不是最理想的状态!平等是最高境界!对任何事情平和些好!
当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要犯,我必犯人!

- 评论人:langzike   2005-12-14 15:36:56   langzike的博客  

我反对女权主义,我是一个平等主义者;我不赞成她德一些观点;但是我尊重任何一个人的看法;除了那些利用公共资源存心诈骗的人;你这样对我的指责;我暂时保持沉默。我是一个浪子。非官非民;但是对于我所列举的这些人我有他们意图诈骗的证据。

- 评论人:静思   2005-12-14 15:25:32   

致 langzike 先生:
看你对燕姐用了:'自毁形象'四个字,就知你其实根本不懂燕姐的女权,请别在此充饱学之士,想你也非善类.也黑乌鸦中的一只也.

- 评论人:中部决不起   2005-12-14 13:49:14   

燕子,你在进步,你在长大,你变得更加理性与深邃。

- 评论人:langzike   2005-12-14 12:44:31   langzike的博客  

史实表明:用性和潜意识解释文化现象的著名犹太学者弗洛伊德恰恰在个人生活方面是最严谨的人;而那些去此“阿堵物”的人才是贪婪成性的人。按照这个思路,我认为我能够理解你。知道什么是虚幻、什么是真实。不过你自毁形象,对于你人身可能存在的潜在伴侣,可能是一种伤害。

- 评论人:langzike   2005-12-14 12:39:39   langzike的博客  

史实表明:用性和潜意识解释文化现象的著名犹太学者弗洛伊德恰恰在个人生活方面是最严谨的人;而那些去此“阿堵物”的人才是贪婪成性的人。

- 评论人:langzike   2005-12-14 12:27:31   langzike的博客  

“流氓燕”,如果哪个流氓部门出来干预你的发言权;我想看看他们的真实嘴脸;一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死魂灵;到时候算我一个;除了那位律师外,我志愿为你提供理论辩护。

- 评论人:流氓燕   2005-12-14 12:21:27   流氓燕的博客  

呵呵,谢谢你们。中国也会改变的,我坚信,一切会越来越好!

- 评论人:langzike   2005-12-14 12:19:27   langzike的博客  

谁叫你生在中国???
刚听吧,一个给常委们上课的“小流氓”文人的讲座;这个“小流氓”说,“谁叫你生在中国???”;现在的中国是流氓的中国;不是流氓你就做不了官,不是流氓你就得等待“恩赐”;这些流氓们把子女全部送到国外;自己在国内为所欲为。不过;他讲了一个官场的现实:60%以上得官僚认为自己升迁是得到上风“赏识”;30%多认为是“赏识加自己能力”;只有1%得人认为上“群众拥护”。所以,他们打出“人民”得旗帜显得荒诞、可笑、滑稽。

- 评论人:langzike   2005-12-14 12:10:31   langzike的博客  

试图赚我钱的真正“流氓”名单:王光英、孙孚凌、马洪、季羡林、刘国光、厉以宁、陈宣瑜、石玉林、乌家培、李京文、艾丰、萧灼基等等

- 评论人:langzike   2005-12-14 11:55:26   langzike的博客  

其实在这个流氓体制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做人就很难。我完全理解你,权贵经济的后果是社会公正和官僚良智的普遍厚黑化。中南海的嫖客们吸尽了人民的骨髓;副总理到处讲座,俨然教授和学者矣;部长做项目;官非官,民非民;如果他们有一丝人性、职责感和天职观;应该自杀。

- 评论人:goukis   2005-12-14 11:54:17   

期待你的新作品!

- 评论人:goukis   2005-12-14 11:53:38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 总要允许林子里有各种各样的鸟吧! 这是自己的地盘! 有共鸣的拥抱一下!不屑的就让他们滚蛋!!!

- 评论人:langzike   2005-12-14 11:52:50   langzike的博客  

其实在这个流氓体制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做人就很难。我完全理解你,权贵经济的后果是社会公正和官僚良智的普遍厚黑化。中南海的嫖客们吸尽了人民的骨髓;副总理到处讲座,俨然教授和学者矣;部长做项目;官非官,民非民;戏子和厚黑普遍化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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